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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李廷晨律师 李廷晨律师,男,1983年生,本科学历,法学学士,云南志巅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创始合伙人,系云南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临沧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临沧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获得“云南省优秀律师”、“临沧市十佳...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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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李廷晨律师

手机号码:13987031201

执业证号:15309200810217640

执业律所:云南志巅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恒基广场9楼A918

媒体报道

网络标题党违规行为构成犯罪吗?

网络标题党“罪在何处”?

几个成语就可概括:“断章取义”、“夸大事实”、“无中生有”、“偷换概念”。

比如,搜狐网在转载《西城区北京第二实验小学白云路分校多名学生同天流鼻血请假》这篇报道时,想当然认为流鼻血就会白细胞计数不正常,于是将标题改为《北京西城多名小学生同天流鼻血白细胞计数不正常》。这种断章取义无中生有的手法,引发读者的极大误解,甚至引发社会恐慌,影响社会稳定。

再比如,凤凰网在转载新华网《我国公布建设网络强国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报道时,将标题改为《中国将成为网络强国:2050年世界无敌》,以夸大的方式吸引眼球,制造舆论话题。

为什么商业网站喜欢做“标题党”?一句话,无底线追求商业利润所致。不做标题党,就无法赚取可观的点击量,也就吸引不到可观的广告投入,网站的经营利润就会受到影响。正是在这种纯商业经济冲动的支配下,这些主流网站一步步滑落到标题党的深渊,“不愿自拔”。

追求商业利润本无可厚非,但前提是不可违法违规。显然上述标题党的行为都已经违反了相关规定,而这些规定本身就是网站自己制定的规定。

监守自盗,真是“罪无可赦”。

如何整治网络标题党泛滥的行为?

一要倡导自律。要引导门户网站不能只顾经济利益,不顾社会利益,要加强道德自律,做社会的引领者,而非溺俗者。

二要加强监管。对网站违规行为予以上限处罚,以经济利益的受损遏制利润追求的负面冲动。

三要惩恶扬善。不能让听话的孩子受委屈。对守规合法的网站要通报表扬,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促使其发展壮大。对违规的网站除了重罚之外,要减少乃至撤除政策和资金扶持,对屡犯不改者要逐步使其边缘化,直至退出网络生态。对网站也要建立能进能出的约束机制。

网络标题党的危害显而易见,轻者混淆大众是非,败坏社会风气,重者制造族群对立,破坏社会和谐,影响社会稳定。为此,必须要对网络标题党进行惩治,还网络本该有的清朗之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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