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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李廷晨律师 李廷晨律师,男,1983年生,本科学历,法学学士,云南志巅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创始合伙人,系云南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临沧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临沧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获得“云南省优秀律师”、“临沧市十佳...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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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李廷晨律师

手机号码:13987031201

执业证号:15309200810217640

执业律所:云南志巅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恒基广场9楼A918

职务犯罪

职务犯罪如何防范

一、职务犯罪如何防范

1、是以“两学一做”活动的开展为引领,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党员干部要正确认识“管党治党越来越严,反腐之剑越磨越利”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形势,要认清当前“纠正和严肃查处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要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把监督责任落到实处,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党员干部要加强自身修养,做好表率,要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坚守做人、做事的“底线”,不越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规定的“红线”,不碰党纪国法的“高压线”。

2、是党员干部要加强学习,要结合当前开展的“两学一做”和学习《准则》、《条例》等学习活动,切实履行职责,将监督执纪问责落到实处,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盯紧关键节点,积极适应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常态,用“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通过大家身边的先进事迹,认识坚定理想信念及坚守共产党人精神的必要性,强化规矩意识,对于敢突破“纪律”,逾越“规矩”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纪律规矩的刚性约束,做到慎独慎微,防微杜渐,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3、是不定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和家庭促廉专题教育讲座。可邀请专业人事为党员干部及其家属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相关知识讲授,通过列举部分职务犯罪案例,介绍职务犯罪的态势及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分析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预防税务职务犯罪的对策和建议等方面,深刻阐述了职务犯罪的规定、种类和职务犯罪的危害性。辅以相关的犯罪警示教育片,能进一步加深学习效果。

二、产生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

1、政治素质低。职务犯罪的干部大多没有良好的思想基础,又放松自身学习,不注意改造自己的世界观和严格自律。

2、法制观念淡薄。职务犯罪的党员干部大多没有牢固树立公正执法的思想观念,在实际工作中也就不可能自觉遵照法律规定做到依法办事。

3、特权思想严重。一是在这些职务犯罪的干部中,往往拥有特权,以管人者的身份自居,自认为高人一等,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当作耍特权的资本,认为自己可以不受法律约束,凌驾于法律之上。

4、工作机制和管理方式尚待完善。少数基层领导对干部职务违纪违法导致的各种问题认识模糊,加之受“难免论”、“难管论”的影响,行动上自然对干部失察、失管、失控。

5、监督制约机制松懈,制度流于形式。近年来,各地各部门都普遍制定了相应的预防职务犯罪的规定、纪律、制度、办法等,但在具体落实上,却缺乏广度和深度,没有起到干部之间相互监督,部门之间相互制约的作用。

三、职务犯罪的危害性

1、动摇国家政权的根基

首先,它将破坏政权的稳定,导致政治体系合法性的危机。其次,削弱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

2、破坏国家秩序

职务犯罪对国家秩序的破坏主要表现为危及法治建设和政府改革进程。

首先,国家公职人员的职务犯罪危害国家政权的法治基础。其次,职务犯罪对政府现代化运作形成阻碍。

3、破坏市场经济及其发展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渎职侵权等犯罪,破坏国家的经济秩序,严重危害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存在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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